31名党员干部解除处分或恢复权利

桂阳新闻网 · 干部工作
发布时间:2018-08-01 | 点击量:22072

新桂阳8月1日讯(记者 欧阳常海 通讯员 杨庆)“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爱护,我会严格按照合格党员标准要求自己,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”。近日,湖南省桂阳县自来水公司职工朱某在接到恢复党员权利的批复后,喜极而泣。

2016年3月,朱某因公车私用且酒后驾驶被留党察看一年并降低岗位等级。受处分后,朱某曾抱怨组织处理过重,平时意志消沉。桂阳县纪委通过回访教育,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,对组织再无怨言,重新燃起了工作激情,在今年5月单位工作岗位调整时,因工作突出被推荐到重要岗位成为骨干。

该县纪委监委摒弃重查轻管思想,按照“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”原则,制定了《关于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实施方案》,将2015年以来受处分的31名党员干部纳入教育帮带对象,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与受处分党员经常开展谈心交流。

此外,该县还以思想汇报、群众测评、专题教育等多种形式,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思想动态,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错误、正确对待处分。通过不间断的教育引导,使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、端正工作态度,为受处分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营造了知错改错、干事创业的环境和氛围。

截至目前,该县34家单位对照实施方案,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,开展个别谈心93次,集体座谈34次,回访教育68次,31名受处分党员干部按期解除处分或恢复党员权利。

责编:刘艳萍

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